返回第五十一章 故事中的故事(1 / 2)虚神首页

于巾然的身体似乎已经习惯了瞬移,当她在书店大门落地时,以前的眩晕感已经免疫了,仿佛刚刚的头晕脑胀是她矫揉造作的表演。随庭安在进门之前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罗起第一次来到随庭安的地盘,望着那已经褪色的招牌,皱起眉头。

作为神的府邸,这已经不是寒酸能够形容的了。

陆传祺在随庭安进门前一秒已经摆好茶具,煮好了茶。

古色古香的陈设,和这里的极简原木风格相得益彰。罗起觉得随庭安还是挺有品味的。

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摆设全是因为经济水平导致的。那张看上去有些复古的桌子,是二十年随庭安找人订做的,就连木材,都是她自己包办。

左边那张椅子,是十年前去旧货市场淘的。

这些真相,好面子的随庭安怎么会跟他说呢。

罗起穿过前面的书店,来到后面的生活区。

还好,不算太差。

随庭安踹开书房的门,毫无顾忌地坐在木椅,把腿翘得老高。

书桌前没有会客椅,另一侧有一张茶几,还有几张蒲团。

陆传祺给随庭安使了个眼色,随庭安才意识到,茶水点心全都放在了茶几上。

她挪动屁股,选了一个和点心相近的座位。招呼他们一起坐下。

“来,罗起,家里只有这么点东西,不要介意。”

罗起打量着那雪白的桂花糕,想要拿起,却没有动手。他一吃甜食就牙疼,斟酌之后,拿起旁边的茶水,喝了一口。

“怎么?怕我这没了。没事,你吃,我那房间里还有几盒。”

“我应该要把谢雨帘送回鉴定处,现在已经没时间了。”

“急什么,都这么晚了,地狱还开着门营业呢。”

“二十四小时不打烊。”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那是麦当劳呢。”

罗起不明白随庭安带他回来的原因,随庭安似乎没有让他立刻离开的打算。

在场的人,只有陆传祺手里冒汗。

罗起身上带着阴间阴冷的气息,想都不用想,这人一定是死神了。罗起注意到她的视线,突然抬头向她看去。

陆传祺赶紧低下头。

“你不要老是吓人嘛,就是因为这样,你们死神总是交不到朋友。”

“我只是想问问,能不能再给点茶。”

陆传祺拿起茶壶,给罗起倒了一杯。

“能把那人放出来让我瞧瞧吗?”

罗起拿出两个小瓶子,放在桌子上。

“左边是你的,右边是我的。”

随庭安拿起右边的小瓶子。

罗起用手压住,两人僵持。

“这算我抓到的。”

“谁说算你抓到的,明明克里斯是我帮你找的,这人也是因为我你才遇到的。厚脸皮也要有个限度,还有,明明知道克里斯就是谢雨帘,这事情还要瞒着我。怎么,怕我跟你抢功劳?对了,那人你带走吧,我不要了,钱还我一半。”

“死神遵守约定,说好四个星期,一天都不能少,还有好几天,我一定等到那时候才会把她带走。”

“你这人,不讲道理。”

“我是死神,你见过死亡讲道理吗?”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于巾然看准时机,将瓶盖打开。

一缕白色烟雾从瓶口飘出,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这是什么地方?”谢雨帘对罗起说。

罗起指了指随庭安。

“我的地盘。”

“我们不是应该去地狱吗?”

“出现了一些争议。”随庭安回道。

于巾然看不下去了,她牵着谢雨帘的手,想要问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死于火海之中。罗起和随庭安看到这一幕,两人仿佛被冻住一般。

“你在干什么?”罗起问。

“我想问问她是怎么死的?知不知道是谁写了那部小说,能不能再让他写一本,这样就能把谢雨帘送回她的世界。”

“她居然抓住了灵魂,是吧,你看见了吧。”随庭安磕磕绊绊地说。

“我用我的光头发誓,她确实抓住了。她是......”

随庭安眼疾手快地捂住罗起的嘴,将他拖出了门外。

于巾然用疑惑地目光看向陆传祺,姜路云那没心没肺的家伙,吃着桂花糕,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活人怎么能抓住灵魂呢?

罗起的脑子里充斥着这个问题。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那就是写一份报告书,呈交给判官。这件事情有可能是地狱管制出现了问题,在给亡灵喝孟婆汤的时候,剂量没下够,导致她轮回的时候,才带有这样的能力。

乖乖,这怎么得了。阎罗大王指不定得大发雷霆,地狱里所有的神职人员都得遭殃。阎罗大王虽然懒惰,但眼里容不下一点失误。

随庭安放开手,对他说:“你要不然直接带她走,悄无声息地,嗯?”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罗起还在担心随庭安要是不肯放人,还要找判官跟她谈谈,这下子,全都解决了。

随庭安脸上荡漾着狡猾的微笑。

这让罗起感到很奇怪,他转念一想,不对啊,随庭安对那位人类女子如此厌恶?那为什么她要拼命救下那人呢?其中定有什么猫腻。

“这人啊,是上头,”随庭安指了指天花板,“派来的,如果你要带她走呢,上头没准会下到地狱去,亲自把她提出来,到时候,谁是背黑锅的那个人,不用我说,你也清楚吧。”

“她是主神派下来的?”

“钦点的。”

“那我......”

“就当作没看见,或者,你也可以把她抓回去。”随庭安侧身让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那你......”

“戴罪之人嘛,总要有人监督。”

罗起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随庭安故作哀伤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