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领:
某日清晨即凶杀案当日清晨在布洛涅树林捕获一体大、褐色婆罗洲猩猩。失主据悉为一艘马尔他商船上的水手一经验证无误并偿付少量捕获及留养费用,即可将其领回。认领处为圣热尔曼区街号,请上四楼。
末了,杜宾略施小计,就找到了猩猩的主人,案件本身和主人无关,但却能够证实杜宾的所有推理,小说终。
杜子付也只有叫6666,按照惯例把推理小说版块剪下来,然后装在文件夹里。
“说起来,莫格街凶杀案其实写得太紧凑了,证人其实完全可以细描,好有证词误导性的线索可以有更多疑点,其实这个案件,可以补充支线,变成个中篇。”杜子付在脑中构思。
越构思,就越想写一篇类似,以证人证词误导读者的凶案小说。
误导这个词语实际上很中性,如果苏轩冕知道杜子付这个想法一定会长篇大论的分析一通。
好的推理小说是正确的误导,而的推理小说就是错误的误导。
用莫格街凶杀案作为例子,证人的所有证词,其实都是符合逻辑的,包括觉得是凶手是说英语、西班牙语等等,也是合理的。
因为人作为正常反应,无论是外国人还是华夏人,看见凶杀案,且没有动物撕咬痕迹,你第一反应肯定是犯案,然后根据自身经验提供线索,信息不均等就已经是最好的误导手段。
某本小说,具体不说名字,毕竟作家要脸,三个证人的证词,两个是假的,虽然证词作假是因为啪啦啪啦好长一段原因,但小说的主角带着读者追查假线索,全书三分之二的内容都是如此。
这就典型是强行误导,言归正传,莫格街凶杀案实际上是误导太弱了,证人应该有更多的废话,而不是句句话都直指线索,这样反而显得太刻意。
以上,算是莫格街凶杀案的一个小缺点,但无论如何作为杜宾的高光案件,特别也是梦溪小谈,第一个非人类凶手的创新,在网络上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
看到最后,凶手是个猩猩,我感觉作者在逗我,但无论如何还是感觉杜宾真是智商高,总能够提取到线索中有用的事物。曾经像鹅卵石上一朵青苔
星影龙三和杜宾到底谁更聪明?感觉都是可以一眼看破真相的存在。这问题我纠结了很久,最后想想看,聪明的应该是创造这两个角色的作者。爱做梦的风筝
我感觉很精彩啊,这次不是猜测凶手的犯案手法,而是你要跨越你自己的先入为主,想到凶手不是人,很精彩啊。玫瑰樱桃肉
有一说一,失窃的信,我是不到好看的,感觉警察脑子有坑,虽说后面看解析明白了一点,但也只是明白杜宾牛逼,还是觉得警察脑子有坑,不过这莫格街凶杀案真的精彩,不说一环扣一环,但的确是出乎我预料,并且也是最完美的答案。一切重启
除了好评之外,还有积累已久的求报阶段。
所谓求报,具体流程是这样,因为无限推理版块的精彩,不少人把小说扫描到了网络上,还有不少人气。
梦溪小谈还发了传票,虽然是非盈利性质,但不能说用了还不标出处。
最后论坛道歉了,总结就是在网络上,无论是照片还是扫文,反正还挺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