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前对待工作的积极,那时候的自己,在即将真正工作面前却忽然倦怠了。我一拖再拖,直到学校开始催促腾空寝室给新来的大一新生。
而我抵触的原因,想必,也是和榆木叔叔有着很大的关系。
收拾东西的那一天,刘贞在床铺的角落发现了两颗糖,就是第一次见面,她带来的特产。
“沐夕,我去,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当时的我正无精打采地整理着东西,刘贞从上铺下来,笑嘻嘻地在我面前摊开手掌:“看!糖呀!”
“糖?”我疑惑地看向她的手心。那两颗金黄色糖纸包着的软糯,在刘贞的手心里温暖而明亮。这种温暖的色调,以及它背后所映射出的四年之前的时光,突然就像离了弦的剑,直直地射向了我的心里。
我放下手里的东西,伸手拿起一颗。刘贞急忙喊:“你可别吃!都过期了!”
我笑了笑:“不能啊!我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了,你这糖也是够能留的,多少年了,没生虫子就不错了!”我摸着那手心里的柔软,忽然心里涌上来一阵酸楚。
刘贞的声音有点儿低:“哪年的不知道了,毕竟,我每次回来都会带它。”
“那后来怎么没见你给我们分?”我抬头看向她。刘贞笑笑:“刚报到那会儿,我分给你和蒋珊珊糖,你没吃,她说难吃。后来,我带是带,却再没有给你们分过。”她说的时候,头一直是低下来的。如果当时的她抬起头,说真的,我还不一定能有勇气去面对她。
那手里的糖,有着不一样的重量。她让刘贞从开始从陌生中的热情到熟络中的生疏,这样的一段心路历程,从手心里的金黄色,便已经诠释出来。
我回想起初次见面的场景。那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的刘贞,头发不是现在这样挽在脑后,而是扎起马尾,垂于腰间。握着糖的现在,接过糖的当初,时间,真是把一场场生离死别和人情冷暖演恰到好处。
它让我们在年华的进程当中,已经褪去了青涩的衣服,它是我们从潇洒烂漫的青春年华,一别,便即将成人妇。
握在手心里的那一块糖,让我在看向刘贞的时候,特别想和她去说一些什么。不过,跃跃欲试了许久,却终究开不了口。我其实一直想找机会告诉刘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没有吃糖,并不是因为瞧不起她。不过后来想想也罢。此时的我们已经不能够感同身受到彼时的心境。
一年一年的花开花谢,时间像是抽了疯,我连自己走过的一些心路历程都已经记不得太清,解释,怕是也没有什么用。
刘贞因为外语成绩较为突出,所以,实习单位便定在了一间外企,而后,在离即将毕业的前夕转了正。为此,我为她高兴。我的成绩并没有所谓突出不突出的一说,能从专升到本并且一路顺利,我便已经皆大欢喜。对于未来,我也没有刘贞那般的充满激情。在身边人都忙于生计的时候,学校的离开,让我又一次心里没了底。
后来,我总结自己那些年,一路浑浑噩噩,却乐此不疲。想想都觉得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