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第一章 穿越!黛绮丝(1 / 2)倚天同人之本人,黛绮丝首页

代思思在现代是个混血美妆主播,这个时候的混血虽然不是遍地跑吧但也不稀奇,所以毒舌不会来事的她一直不温不火,但是她从来没想过穿越到了“非我族群其心必异”的古代还能是个混血,还是金老爷子武侠世界里一个双重身份的美强惨恋爱脑,多新鲜啊,穿成殷素素纪晓芙都比黛绮丝强,这两位虽然死得早,但是压力小啊,不需要天天担心被抓回去烧死,也不用把闺女送去当间谍,更重要的是不需要把自己的花容月貌改装成黄脸婆啊!而且喜欢哪个不好喜欢一个在原著中都貌不惊人的韩千叶,是明教美男太多造成的审美偏差么?如果能够再早一点过来,代思思,不,现在的黛绮丝,绝不会踏上前往中土明教的路,安安心心当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明教总教圣女不好么?为什么要去趟中原武林那一摊子浑水呢?

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代思思透过客栈的窗户看着满地黄沙,从她中途穿越来以后已经风餐露宿一个多月了,好不容易有个客栈修整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能出发去那劳什子的光明顶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还要在野外过一天。想起原著中已经蠢蠢欲动的父母爱情故事,代思思一脑门官司,这不,有个一见钟情的范遥就算了,还有传说中的明教万人修罗场,老天鹅啊,她,并不想当祸水,她又做错了什么,她只是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圣女啊。

好在贼老天对她并没有那么残忍,黛绮丝的各项技能和记忆依旧保留,只是熟练度欠佳,在一路上马贼土匪浪荡子的锻炼下,代思思也算是不折不扣的高手一枚,其中又以诡异的轻功身法最为突出,毕竟,保命的功夫,总归是最让她重视的。但是易容术也很实用不是么?尤其是在原著父母爱情故事还没开始的时候,代思思觉得这就很灵性,如果是因为美貌且高冷而被人爱上,她可以当个般般子并且走群众路线的人的,如果因为不够美而不能成为传说,她还有……脸皮厚。

原著中爱惜美貌的黛绮丝在这个时候并没有准备丑陋的,倒是胭脂水粉准备了一大堆,作为一个美妆博主,代思思表示,整容般的演技她没有,毁容式的化妆术倒不是很有难度。

黛绮丝的长相比她原本的长相倒是差不了很多,高鼻深目,与中原女子大异,但是人家古代空气好水质佳环境一级棒,加上她天生丽质,皮肤质量真是不能比,配得上金老爷子“肤如凝脂”的赞誉。代思思也不想把自己化成一个无盐女,原身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她只是稍微用深色一点的脂粉将肤色涂得微黄,再稍微用修容手法把轮廓稍微抹平,显得鼻子没那么高眼睛没那么大。入乡随俗,代思思放弃了黛绮丝包裹里华丽的波斯服装,只换上了她路上买的一套淡紫色长衫,并半挽了头发插上一支波斯带来的紫色宝石簪子,尽管身材窈窕气质非凡,但看上去也就是个五官精致的秀丽小佳人,并不会像原来一样让人惊为天人。

之前因为赶路不便,代思思都是蒙着面纱,今日修饰一番之后,她便坦然走到大堂,坐在角落的桌子上要了点饭菜,准备边吃边听着来往的客人或吹牛或扯淡。

因着这是大漠方圆十里内唯一一家打尖住店的客栈,堂上的客人形形色色,有袒胸露乳的粗鲁脚夫,有满脸精明的过往商人,有姿态风流的番邦女子,更多的便是着装各异带着武器的武林人士。一身长衫的代思思与旁边一桌独自酌酒的俊逸书生反而显得过于正常。

“好教各位兄弟知晓,那明教确实不得了,那光明左使杨逍不过弱冠之年,比武竟大败了峨眉的孤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