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二少(1 / 2)压根首页

如今的何杨已经可以拄一根缓缓行走了,身上的伤大至已经痊愈,只剩下那条断腿,依然不敢用力,郎中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不过,生活已经完全可以自理,这已经是很好的了。

何彩莲虽然来的次数不多,可是,何杨对她的感觉却越来越深,好在春草还没有发现,所以,这间小屋还处在和平年代。不过,既然已经埋下了伏笔,那么,自然总会有暴发的那一天。对此,何杨一直在恍惚,不管何彩莲在自己的心里如何,他都不愿意辜负春草,用他自己的话就是:这小丫头也不容易啊。

今天的天气不错,已经是三月份了,柳绿花新,缤纷色彩,春天已经坦露了她的一切科密。这可是踏青游春的好时节,但,自己的身体不适宜远行,那么,在那片小花园里徜徉一下,便成了一种难得的惬意。他唤了春草一声,于是,春草提了个马扎,他们便一起走了出去。一路走,一路花好景美,遇到些人,有的会和他们打个招呼,也有的人不打。这没有什么不对,何杨充分的重要所有人自我的权力。他们来了一座假山旁边,春草把马扎放下来,靠在假山边,扶着何杨慢慢坐下来。何杨坐在马扎上,靠着被骄阳晒得热乎乎的假山石,再闭着眼睛晒那直射的太阳,这已经成了他这几天最大的享受。而这样的时候,春草有时会回去做些家务,有时会独自游玩一会儿,更多时则会给何杨揉那条伤腿。今天,她走开了,路上的时候遇到了梅香,说大小姐回去后把她给赶了出来,因为需要静思,让她随便去玩,天黑了再回来。于是,她便约了春草及几个姐妹,一起游春赏花。

而何杨闭着双眼,和暖的阳光越照越暖,甚至都有一点灼热了,这让他周身的血液提速流淌,而因此,他似乎有点点酒后醺醺之感,这种感觉很好,他很喜欢。

一边享受着这微醺的感觉,一边他又在思考自己所以穿越到这个世界里应该做一些什么。其实,他并不喜欢那种唯我独尊,统驭一切凌驾感,便如现在,有春草的忠心与体贴,又有何彩云的朦胧如幻,这样的小日子,也很入他的意。叱咤风云,排山倒海,用摧枯拉朽的磅礴之势,夹带起无数人的命运,血海骨山,人头滚滚,这不是他所想要的。小富即安,他也就是一个平凡庸俗之人的志向,用上档次的话说,那就是难登大雅之堂。不过,这又怎么样呢,不是人人都有大英雄的梦想的。

于是,他便想到,现在的宋朝,是一个文人的时代,重文轻武,虽然最终因此被北方的铁骑踏灭,可是,那也应该是百多年之后的事了,自己显然是赶不上,也看不到。所谓,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苦心谋划,也不过是富不过三代,这何苦来哉。谁有本事谁来使啊,如果后代们有本事,就算是自己什么也不留下,他们一样可以白手起家的。那么,自己只要把自己活好就得了。当然,也有一股隐隐的希望,那就是做一个时代的引领的,改变历史的方向,避免一些历史悲剧的重演。可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和考试作弊又有什么两样呢?这,很不公平好不好。自己虽然因为种种不可知的原因被穿越到了前朝,仿佛带了金手指,甚至是开了挂,可是,这种高下相倾,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而欺压奴役他人的做法,在人格上并非问心无愧。不过,利用这种优势,只在历史的缝隙阴影内,比他人多得一点什么,却又不影响整个世界历史的走向,这应该还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他笑了。

嗯,凭着自己对后世,特别是元明清的一些记忆,抄几首诗词,顺几篇文章甚至是,应该还是可以的吧。哈哈……美妻彩莲,娇妾青青河边春草,或者,再加一个小梅香什么的,又有什么不可呢?左拥又抱,比前呼后拥的好。适可而止,比贪得无厌的强。这样做,虽然算不得君子,可也绝非小人啊。嗯,如此也就差不多了。那么,要不要今晚就把春草给收拾了呢?这还真是保暖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