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说,你不要待在那边,快下楼!”
听出沈昱风的着急,简浣为了不让沈昱风担心,应了声好,为了不打草惊蛇,简浣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这边,沈昱风的脚步一刻不敢停,疯狂往小区跑,到了门口,简短地跟保安描述了下具体的情况后,保安就持着他的防身武器跟在业主沈昱风的身后上去了。
而意外总是来得很突然……
简浣挂断电话,就打算照着沈昱风说的,先撤退到楼下安全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把喝完的易拉罐就这样随手给丢在了这楼道里头,又偏偏那么刚好,她一个后撤,就踩在了那个易拉罐上,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真是太没素质了!
但是——现在好像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因为,这一点动静足以让那个‘小偷’注意到。
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简浣的心脏直接提到了嗓子眼。
男女差距悬殊,要是现在开跑的话,绝对没两步就会被追上的。再说了,人家只是图财,又不害命!要不,还是直接装成瞎子吧!
可是,对方要是不信怎么办?
就在这左思右想之际,她的手也没闲着,真就让她给摸到了一根木棍。
太好了!
要是那个小偷敢伤害她的话,那她简浣也不是吃素的,有了这武器,怎么着也能跟对方过上两招,然后坚持到沈昱风的到来。
“谁?”
那个小偷突然就冒出一个小脑袋瓜,再加上这楼道里头灯光幽暗的,要不是简浣平常恐怖片看多的,真有可能被吓破胆。
简浣拼命往角落里藏,但还是被那人给发现了端倪,步步紧逼。
就在两人的距离相距不到半米的位置的时候,简浣猛地举起手中的木棍,就这样杵在那个小偷的眼前,“你别过来,再过来可就别怪我这棍子不长眼了。”
虽然看不清彼此的脸,但这道声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恩人!是我呀!”说着,张平乐就伸手拽住了那根木棍。
恩人???
她这辈子也没救过人,怎么会有人这么称呼自己?
要是称呼沈昱风的话,那还差不多,可她刚刚都说话了,这看不清雌雄,听声音总能分辨男女了吧!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就是对方认错人了!
还是说,这是对方的一种策略?
突如其来的警觉让简浣一整个细思极恐,用了点力,把木棍从对方的手中抽出,威胁道,“我老公可是消防员,人高马大的,他马上就带保安上来了,你现在跑还来得及。”
此话一出,更加坚定了张平乐的内心,“恩人,我是张平乐,医院天台!”
几个关键词,直接唤起了简浣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