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具人骨看着已死了百年有余,与上具白骨不同,这具白骨周边干干净净,除了身上的衣物及一个破烂的储物袋,再无其他之物。
喻清欢丝毫不惧地走向白骨,她用灵力微微碰了一下,那原本盘腿而坐的白骨霎时往一边倒去。
“咦?这有个小本子。”白骨一倒,露出了它屁股下方的一个小本子。
喻清欢拿起来,直接打开来看:
“这位道友你好,我叫马冬梅,谢天谢地,你看到了我的信。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不是重伤不醒,就是已经气绝身亡。
若我还有一口气在,希望你能给我喂颗丹药,等我醒来,一定给你当牛做马报答你。
如果我已经死了,那也没关系,请你记住我的名字、记住我的发明、记住我的故事。
我不是这里的人,我是伟大的二十一世纪、伟大的华夏民族的英雄女子。在那,我原本好好地过着贫穷却又幸福的生活。
直到那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那日我上街去觅食,在等红绿灯时,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停在了我面前。炫酷的车车让我忍不住多看了无数眼,当我发现司机是一位高富帅时,我脑中突然涌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走了上去,佯装中暑,哎呀一声倒在了车前。
‘当富太的机会来啦,来吧高富帅男友!’
我满心期待地等待着高富帅把我扶起来,然后开启一段美妙又动人的爱情故事。
谁知我等了半晌,没等到高富帅,倒是等来了油门猛踩的声音。
好个铁石心肠的高富帅!多亏了他,我两眼一黑,就来到了这里,结束了我幸福的小生活。
小说中的穿越都写得相当牛逼,但当轮到我时才知道有多么苦逼。这个世界衣服不是绸缎,而是麻布袋,穿在身上刮得我肉疼,还不保暖。
饭菜更是可怕,全是粗盐,索然无味。没有冰箱、没有空调、没有手机,还动不动生病,上旱厕还被众老鼠围观……
我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
好不容易习惯了这艰苦生活,就被捉来了修仙界。
原本以为属于我的修真时代要到来了,正准备大展宏图时,没想到我只是个四灵根。
我被丢在了归元城,摸爬滚打,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十几年,修为才升到了炼气七层。原本以为穿越的都是主角,没想到我只是个炮灰,还是个可能连一章都不配拥有的炮灰。
那日我出门历练,被一只苍鹰叼到了这谷里,原本想靠自己的毅力爬上去,但我这才发现,我根本没那玩意。
我在这修真界贡献不多,只有一把我耗尽了毕生精力研究出来的枪。如果我没死,劳烦心善的你别动我枪。如果我死了,希望你好好保管它,好好利用它,才不枉费我这三十几年来的苦修。
最后的最后,请道友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我叫马冬梅,我来自伟大的二十一世纪,我是中国人!”
……
喻清欢揉了揉眉头,看着这洋洋洒洒的近千字遗书,她只觉一个头有两个大。
里面内容她似懂非懂,只能大概猜出这具白骨生前并非灵界之人,来到灵界后日子过得十分艰难,费了三十多年炼制出了一杆宝枪,最后要求读遗书者必须要记住她的姓名。
对了,她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