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眼匪尸,三人情不自禁擦了把汗,刚有树木遮住视角,他们跑动中就看见两人影似乎展开了近身战,仅见人影晃了两下,这尼玛?徒手搞死的,好凶残,未免杀得太快了吧。
小见背上包挎上枪,嘿…咱也有长枪咧。
无意逗留,又循着右面枪声而去,原来,杀人并不难,那位刘伯伯,我一定多杀几个恐怖分子替你雪恨,刚才两次打杀,使小见了解到干掉一个普通人对于他来说,实是太容易。
仨黑兵哥收获战利品匪指后,又剥下匪徒衣裤鞋子,只留下赤条条尸体于丛林中等着腐烂或落入兽口。
这里,没有那么多人道主义,衣物是他们的私人战利品无需上缴,穷国缺制造业,任何能穿的衣物鞋子都能卖钱,哪怕二十余年后,大华捐物箱中部分及以盆换旧衣那类,很多仍会飘洋贩到非洲,且深受当地低层人民欢迎。
三兵哥返回另一匪徒尸首处,细看下,这个人似是被巨力捶死的,太暴力了,大华猪头面具人此时起,成了三人心中偶像。
其余,甚好,这支枪面具人未拿,三人可多份军功缴获,乐呵着开始斩指扒尸。
,小见只见别人用过,照猫画虎换上弹夹,同时吐槽摸尸居然连手雷都没摸出一颗,到底是老子太衰还是这群土匪太喽?
头脑清醒了些,小见跑动穿插中眼观耳聆留意着周遭,右前的枪声很有规律,双方莫非在回合制?
奔近后,还真是,一兵一匪一追一逃,兵哥半蹲两发点射,匪隐树后,再闪出,回身报以两枪,兵哥卧倒,随即又起身追几步,射击,如此反复…
双方节奏控制良好,有如在文明竞技。
小见插向上方土匪方向,心内鄙视了句两杆臭枪,两人相距就五十米不到,打了好些个回合愣是皮儿都没伤。
不管它,借着树影幢幢,先包抄前路。
兵匪战况胶着,打几枪跑一段,又一次匪徒前逃,兵哥起身相追。
待兵哥放过枪后,小见才从草丛中扑出,他怕自己冲早了那黑兵哥杀敌不行,把自己给毙了那才冤枉。
此时匪徒正待转身反击打枪,余光中左手边人高的草丛如浪分开,似有一猛兽扑来。
下意识便左手护脸右手抡抢去砸,同时眼往左瞟,咦?怎么像个猪脑袋?
小见是带着冲速合身扑向目标,左臂荡出挡开了枪支,未待扑倒,右拳已捶出,正中太阳穴,用力过猛指骨s头骨,手有点疼。
双方倒下翻滚了半圈,小见起身发现匪已不动,拔其脑袋一看,左眼处迸裂渗血,太阳穴位置上方颅骨有点凹,应该是没死,但定然伤了颅内组织,最轻都得是重度脑震荡。
甩了下手,右小指骨与掌缘有些痛,然后搜出一弹夹,又对比了下枪,貌似这匪徒的成色较新,果断换掉,随即轻抽了自己一嘴巴,怎么见了敌人就冲动呢,明明该用枪的啊!
跑来的黑兵哥是前两天卖水果的一员,他正张大了嘴看眼面具人又看眼匪徒,叽哩咕噜说着兼大拇指频送,粉丝1。
他看得很清楚匪徒是被面具人一拳放翻的,服,不过他内心仍小吐了一槽:盟军同志,二十世纪了,你有手枪步枪,为何却用拳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