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低头嘟囔着说道:“不是吧,我就是和同事八卦一下也会坐牢?”
女警察正色说道:“你是不是还没理解我刚才说的话?现在是需要你作证的问题,也就是说你的所谓八卦,我们认为是重要线索和证据,需要你来作为证人证明案件事实。我们调查过,你是在编的护士,如果你对警察说假话,将可能涉嫌犯罪被判刑坐牢,那么你就要被开除公职、永不录用,且会影响到下一代,下下一代,你可要考虑清楚,再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
李香又沉默了一会儿,抬头说道:“我,我现在有权保持沉默。我,我要找个律师来陪我一起跟你们聊天。”
女警察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是说国外或者香港电影里面的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呈堂证供?”
我国在抓捕或者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当然不会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呈堂证供”,我们一般告知嫌疑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并要求如实供述,我们也没有律师可以在讯问现场的规定。
但我们同样有沉默权和获取律师帮助权。根据我国刑诉法第52条规定,不得要求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刑诉法第120条规定,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这就是我国的沉默权。
至于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在接受第一次讯问之后,嫌疑人有权开始委托律师,并且还明确规定了在讯问时,办案机关应该向嫌疑人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其中就包括委托律师辩护。
对于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除了可以自行委托律师辩护,我国法律援助辩护制度也比较完善,国家十分重视且财政投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