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无耻!一点都不公平!仗着人多欺负人少,自己人先惹事还这么不要脸!”回到院子,伊莉莎终于还是忍不住饱含怨念的念叨了起来。
“现在你骂我,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等你以后真的了解我了,你一定会想动手打我的。”曹大队长丝毫不以为意。出了气之后,曹大队长的心情已经一片大好了,对于俏秘书的抱怨一点都不在乎。
“为什么要去干这种事?偷鸡摸狗可不是英雄所为!”伊莉莎转过头对着已经开始吹起牛的巴克利等人吼道,她害怕自己再和曹大队长扯下去真会忍不住会动手,撒气自然也只能冲着这些肇事者了。
“你这是吃了灯草灰,放的尽是轻巧屁。他们肚子饿了想办法填饱肚子,那是天经地义,再说他们,我就跟你急!”曹大队长不乐意了,站在了自己追随者的一边。他暴露出来的护短让人觉得到了的地步,巴克利等人又是一阵挤眉弄眼的窃笑。
小秘书终于是气鼓鼓的瞪了曹大队长一眼,坐在一边闷不吭声。曹大队长也没有理会她,默默的把自己的心肝宝贝摸了出来,看着那块漂亮的绿色龙晶一阵发呆。显然已经在打主意是不是要把这价值连城的宝贝出手了。
虽然这东西非常的金贵,但要是没点钱,再出现这之类的事,那就真让曹大队长愧对当初对自己寄以厚望的村民们了。
伊莉莎也看出来了,一阵皱眉,原来这些家伙这么快就穷成这样了!怪不得会去干那种偷鸡摸狗的勾当。终究还是少女心思,伊莉莎难免也会帮自己人找借口,很快又站回了统一战线,开始同情起这些没出息的手下了。算起来她的官职在大队中是仅次于曹大队长的,巴克利等人还得管她叫声大人。
伊莉莎气鼓鼓的靠过来,一把把自己腰间的钱袋子塞到了曹大队长手上。好歹也是一个泰格族的上位纯血贵族,身上自然不会没有钱。这段时间工作忙,伊莉莎倒是没有怎么去华尔街上消费消费,里面大概有十来个金币,算是一笔小钱了。
“算你借我的吧,有了立马就得还上!”小秘书故作凶狠的对着曹大队长挥了挥拳头,也没有给曹大队长拒绝的机会,转身就回家了。
“这么好的姑娘,千万不要被别人糟蹋了,还是让我来糟践吧!哎,怎生是好?这穷苦日子快把大人我逼得靠肉体来生活了!”看着那高挑修长的身影一蹦一跳的走远,曹大队长颇有点无耻的感慨。
作为斯里兰卡皇城当中最有名气的两个黑帮,哈犬帮的崛起绝对不是运气,只是因为这个街头组织有了一个非常独特的人。
和其他哈犬帮的成员一样,也是一个比特斗士,名字叫做阿伦艾弗森,一个在前两年几乎无人知晓的名字。而这个名字这两年在西城贫民区的知名度非常之高,只因为艾弗森是哈犬帮的阿尔法狗,也就是领头狗的意思,这是一种道格族特有的称呼。
艾弗森和其他哈犬帮的成员并不一样,他并不是本地贫民区出生的比特人,他来自于一个东边的小城市,费城。艾弗森来到皇城只是出于好奇,看看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号称机遇之城的地方混得出人头地。
遗憾的是道格族虽然分支庞大,但是除了金毛犬人这些优雅的道格族贵族地位比较高,其他的分支普遍地位很低。当初年轻气盛的艾弗森因为一时冲动在皇城和一个落魄的小贵族打了一架,然后被拘捕了,关了一段时间后,然后才被放出来。
年轻的艾弗森那个时候非常的失落,帝国的种族歧视在很多时候都会让人感到灰心。
这一切,都因为艾弗森在这里遇到了和自己同族同支的哈犬帮之后才有了新的篇章,艾弗森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对自己成为一个共荣的骑士不抱什么兴趣了,帝国的军方对比特斗士好勇斗狠不服管教的天性深恶痛绝。所以艾弗森转身就加入了当时在西城区只有十来人规模的哈犬帮,并且很快凭借一身比帮众们都要强悍的本事成为帮会的老大。
这是一个对于哈犬帮影响非常深远的事件,艾弗森也渐渐被视作是黑帮教父级别的人物。他为原本只是三教九流小组织的哈犬帮,竖立了独特的文化体系,比如给手下解释为什么哈犬帮要叫哈犬帮。
在他看来,这个名字其实很有深度。道格族分支繁多,人口基数也非常的多,为帝国做出的贡献其实非常之大,却一直遭受歧视,饱受非议,被人看不起。而帮众都身为道格族其中的一员,应该有捍卫自己种族名誉的责任。哈,就是推崇、喜爱的意思。哈犬,那就是推崇自己种族,以身为道格族一员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