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瞬间,莫晚竟有些看呆了,他,真得很好看!
整理好衣服,拿起桌上的眼镜戴上,阎擎宇一转身,就见莫晚微嘟着小嘴,呆呆地望着他,萌憨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不是第一次有女人用这种失魂的眼神看他,以往,他最厌恶花痴可这一刻,他的心头竟一反常态地滋生出些许的自豪骄傲,不由得轻笑出声:
“呵呵”
蓦然回神,猛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地咬了下小嘴,莫晚倏地背过了身子,脸色一阵溢血的红:
哎呦,丢死人了!她居然看一个男人
平心而论,单就面貌而言,他真是她生平见过最无可挑剔的男人,甚至连他的气质,都独特地让人难忘!不戴眼镜的时候,他阴鸷张狂,轻浮狠戾,像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可戴上眼镜,他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身上的戾气也被一股内敛的大气所取代,低调沉稳,给人的感觉很可靠!
不得不说,他的保护色选得很好。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却都在他身上很完美的演绎。
“走吧!”
拉起她的小手,阎擎宇强势拖着她往门外走去。
两人步入餐厅的餐厅的时候,餐桌上已经坐满了人,见状,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外公,早!”
径自跟外公打过招呼,阎擎宇难得绅士地替莫晚拉开了座椅。
拗不过阎擎宇,揉搓着小手,莫晚轻声打着招呼,却明显拘谨:“外公,早,伯父、伯母,早,早”